市場監管總局與國家網信辦聯合發佈了《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》,旨在通過釐清各方責任邊界,構建更加公平、透明的直播購物環境。
此次新規的一大亮點是明確了直播電商生態中各類主體的法律紅線。除了落實平台的資質核驗與消費者維權責任外,辦法還細化了直播間運營者、主播以及MCN機構的義務。
例如,MCN機構必須加強對主播的招募與培訓管理,而直播間運營者則需建立完善的身份核驗與合規審核制度。為了解決監管取證難題,新規要求平台將直播回放及交易記錄等信息的保存期限延長至三年。
針對近兩年火爆的“數字人直播”,新規也給出了明確定義:AI 生成的人物圖像或視頻必須在直播過程中向消費者進行持續提示,嚴禁將人工智能作為虛假信息的“避風港”。若AI內容出現違法違規,相應的責任將由管理或使用該內容的直播間運營者承擔。
此外,監管部門還將創新引入“流量監管”手段。對於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主體,平台將根據監管通報採取限流、警示乃至暫停直播等處置措施。針對商家“玩失蹤”等痛點,辦法規定若通過登記地址無法聯繫到經營者,平台必須限期督促其更新信息,否則將面臨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