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我是良許。
最近有個特別魔幻的現象:公司明明在裁員,HR都開始約談了,結果有些人居然主動提離職,連N+1的賠償都不要了。
這事兒傳到我耳朵裏,我第一反應是——瘋了嗎?
但仔細一想,這背後的水,深得很。
被"自願"的離職
很多人以為主動離職是真的主動,其實是被逼到牆角了。
公司玩的套路你懂的,明明想裁你,但又不想給賠償,怎麼辦?
開始給你穿小鞋唄。今天把你的項目抽走,明天讓你去坐冷板凳,後天直接把你調到八竿子打不着的部門。
有些更狠的,直接給你安排根本完不成的KPI,或者天天找你談話做"思想工作",軟磨硬泡地暗示你"主動點對大家都好"。
這種花式裁員的操作,説白了就是讓你待不下去,自己滾蛋。
你要是真簽了那張辭職申請,恭喜你,公司一分錢都不用賠。
因為從法律上看,這是你自己要走的,跟公司沒關係。
很多人扛不住這種精神折磨,就真的簽了字,然後才發現自己被坑了。
打官司?輸不起的時間成本
有人會説,那我不簽字,跟公司死磕到底,打勞動仲裁啊。
理論上沒錯,但現實是——你耗得起嗎?
勞動仲裁走下來,快的話三四個月,慢的話大半年甚至一年。
這期間你沒收入,房貸車貸要還,孩子奶粉錢要出,父母看病要花錢。
更要命的是,你的簡歷上會出現一段空白期,新公司HR一看就會問:"你這段時間在幹嘛?"你説在打官司?對不起,下一位。
而且就算你贏了官司,拿到了賠償,這筆錢可能還不夠你這幾個月的生活開銷加上找工作的機會成本。
更別提打官司的精神內耗了,天天想着這事兒,整個人狀態都不對,面試都過不了。
所以很多人算完這筆賬,就認了,主動離職走人,至少能早點開始找下家。
背調這道鬼門關
還有個更隱蔽的原因——背調。
現在稍微像樣點的公司,入職前都要做背調。
如果你是被裁的,HR打電話到你前公司一問,對方可能會説"因業務調整協商解除勞動合同",聽起來還算體面。
但如果你跟公司鬧僵了,對簿公堂,你猜前公司會怎麼説?
"這個人啊,工作態度有問題,跟公司有勞動糾紛,對簿公堂的。"
雖然你贏了官司證明自己有理,但新公司HR才不管這些,他們只看到一個標籤——"愛打官司的刺頭"。
在HR眼裏,這種人就是定時炸彈,誰敢要?
所以很多人為了背調能好看點,為了不在行業裏留下"難搞"的名聲,寧可吃點虧,主動離職,換一份還算説得過去的離職證明。
這就是職場的潛規則,你不服也得服。
行業寒冬下的無奈
説到底,這些選擇背後都是無奈。
如果市場好,工作好找,誰會在乎那點時間成本?
如果法律執行到位,公司不敢玩這些花招,誰會被逼着主動離職?
如果社會氛圍對勞動者友好一點,誰會怕背調怕成這樣?
但現實就是這麼殘酷。
經濟下行,崗位變少,競爭變激烈,打工人的議價權越來越低。
公司知道你沒得選,所以才敢這麼玩。
而你也知道自己沒得選,所以只能忍氣吞聲,主動離職,連賠償都不敢要。
這就是職場最魔幻的地方——明明是受害者,卻要裝成自願者;明明有權利,卻不敢去爭取;明明被坑了,還要笑着説"謝謝"。
所以下次你再看到有人裁員時主動離職不要賠償,別急着笑他傻。
可能他只是比你更早看清了這個遊戲的規則,也可能他只是比你更累,更想逃離這個困局。
在這個人人自危的職場裏,沒有誰比誰更高明,只有誰比誰更無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