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合論是數學的一個分支,研究集合、它們的運算和它們的性質。
- 集合由不重複的項組成。
基本符號
運算符
- 並運算符,∪,表示“或”;
- 交運算符,∩,表示“且”;差
- 運算符,\,表示“不包括”;
- 補運算符,',表示補集;
- 叉積運算符,×,表示笛卡爾積。
限定詞
- 冒號限定詞,:,表示“使得”;
- 從屬限定詞,∈,表示“屬於”;
- 子集限定詞,⊆,表示“是……的子集”;
- 真子集限定詞,⊂,表示“是……的真子集”。
重要的集合
- ∅,空集,即不包含任何元素的集合;
- ℕ,自然數集;
- ℤ,整數集;
- ℚ,有理數集;
- ℝ,實數集。
關於以上集合,有如下幾點需要注意: 1. 空集是其本身的子集(並且也是任何其他集合的子集),即便空集不包含任何項; 2. 數學家們對於零是否為自然數的看法通常並不統一,教科書一般會明確説明作者是否認為零是自然數。
基數
集合的基數,或者説大小,由該集合中的項目數量決定。基數運算符為 |...|。
例如,若 S = { 1, 2, 4 },則 |S| = 3。
空集
- 可以在集合符號中使用不成立的條件來構造空集,例如,∅ = { x : x ≠ x },或 ∅ = { x : x ∈ N, x < 0 };
- 空集總是唯一的(即,有且只有一個空集);
- 空集是所有集合的子集;
- 空集的基數為 0,即 |∅| = 0。
集合的表示
集合的逐項構造
集合可以通過包含其全部項的列表逐項生成。例如,S = { a, b, c, d }。
只要構成集合的項清楚,長列表可以用省略號縮短。例如,E = { 2, 4, 6, 8, ... } 顯然為所有偶數構成的集合,它包含無窮多項,雖然我們只顯式寫出了其中四項。
集合構造器
集合構造器符號是構造集合的一種更具描述性的方式。它依賴於一個主語和一個謂詞,使得 S = { 主語 : 謂詞 }。 例如,
A = { x : x 是元音字母 } = { a, e, i, o, u, y}
B = { x : x ∈ N, x < 10 } = { 0, 1, 2, 3, 4, 5, 6, 7, 8, 9 }
C = { x : x = 2k, k ∈ N } = { 0, 2, 4, 6, 8, ... }
有時,謂詞可能會 “漏 "到主語中,例如,
D = { 2x : x ∈ N } = { 0, 2, 4, 6, 8, ... }
關係
從屬關係
- 如果值 a 包含在集合 A 中,那麼我們説 a 屬於 A,並用符號表示為 a ∈ A。
- 如果值 a 不包含於集合 A 中,那麼我們説 a 不屬於 A,並用符號表示為 a ∉ A。
相等關係
- 如果兩個集合包括相同的項,那麼我們説這兩個集合相等,例如,A = B。集合的相等關係於順序無關,例如 { 1, 2, 3, 4 } = { 2, 3, 1, 4 }。
- 集合中的元素不能重複,例如 { 1, 2, 2, 3, 4, 3, 4, 2 } = { 1, 2, 3, 4 }。
- 集合 A 與 B 相等當且僅當 A ⊆ B 且 B ⊆ A。
特殊集合
冪集
- 令 A 為任意集合。冪集指的是包括了 A 的所有子集的集合,記作 P(A)。如果集合 A 由 2n 個元素組成,那麼 P(A) 中有 2^n 個元素。
P(A) = { x : x ⊆ A }
兩個集合的運算
並
給定集合 A 和 B,兩個集合的並由出現在 A 或 B 中的項構成,記作 A ∪ B。
A ∪ B = { x : x ∈ A ∪ x ∈ B }
交
給定集合 A 和 B,兩個集合的交由出現在 A 和 B 中的項構成,記作 A ∩ B。
A ∩ B = { x : x ∈ A, x ∈ B }
差
給定集合 A 和 B,A 對於 B 的集合差指的是屬於 A 但不屬於 B 的每一項。
A \ B = { x : x ∈ A, x ∉ B }
對稱差
給定集合 A 和 B,對稱差指的是屬於 A 或 B 但不屬於它們交集的所有項。
A △ B = { x : ((x ∈ A) ∩ (x ∉ B)) ∪ ((x ∈ B) ∩ (x ∉ A)) }
A △ B = (A \ B) ∪ (B \ A)
笛卡爾積給定集合
A 和 B,A 和 B 的笛卡爾積由 A 和 B 的項的所有組合構成。
A × B = { (x, y) | x ∈ A, y ∈ B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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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ranslated by: Tianchen Xu
© 2022Translated by: Tianchen X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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