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 Java從jdk1發展到今天,方法的形參類型可以是基本變量,可以是jdk自帶的類型,也可以是用户自定義的類型,但是,方法能不能作為形參來傳遞?我們希望java能夠像其他編程語言,可以採用函數式編程思想,換句話説,是將方法當做對象來看,但其在jdk1.8之前都沒有這樣做。 Java為什麼在jdk1.8之前沒有這樣做?正如我們所知道的,Java自面世以來,便以對象的方式立足。什麼都是對象, 對象